如何解决保安从业人员流失率高和业务素质难以提升的顽症? 做好保安员资格认证是一个关键性的要素。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保安从业人员的资格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成为保安从业人员的最低门槛是“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同时,《条例》还列出了五种不能成为保安员的情形。由此可以看出,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的入门条件规定的标准较低,如果想成为一名保安员 相对比较容易。虽然门槛低,却还有为数不少的保安从业单位为了能够招到更多的保安员,而忽视对新人职者必要的资格审查,或者放宽了资格审查,使得保安从业人员队伍鱼目混杂,人员素质难以保证。
更为关键的是,当前许多保安从 业单位并没有按照《条例》的要求,对新人职者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没有实行持证上岗,同时,也没有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多数的保安从业人员不具备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的必备能力和素质,工作中责任心不强,违规违纪现象突出,人员流失情况十分严重,社会形象大打折扣。
针对这些问题,应该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区分岗位性质,择优录用。
《条例》规定:“年满18周岁,身 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 事保安服务工作。”这一规定,明确了从事保安员工作的年龄的下限,对年龄上限没有做具体要求。同时,《条例》也明确了保安服务的内容: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 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不同的服务内容,对从业人员 的身体素质、职业技能等有不同的要求。因此在招用保安员的时候必须要区分岗位的性质,根据保安服务的内容,尽可能选择能够符合岗位要求的从业人员,择优录用。
二、做好岗前培训,持证上岗。
从表面上看,保安服务工作没有多少技术含量、难度也不大,这也是这个行业不被重视的因素之一。但是,事实恰恰相反,保安从业人员在日常工作当中,往往要接触各种各样的人员,遇到各种突发的情况,有时问题的复杂程度和处理难度很高。一名合格的保安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处置各类异常情况的能力和基本技能。因此,对新人职者进行岗前培训,使其具备从事保安工作的基本素养,同时,对保安行业以及将要从事的工 作岗位进行深入了解,是十分必要的。而通过培训后,经考核合格者发给保安员证,不合格者不发,并不允许上岗。通过这种严格规定,改变人们普遍认为谁都可以干保安工作,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错误认识。
三、签订劳动合同,双方互为约束。
保安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之间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较为普遍,其中 原因多种多样,有的保安服务企业觉得如果签了劳动合同,就要给保安员 缴纳各种保险,无形中增加了运营成 本,降低了利润;而多数保安员并不想长期从事保安工作,不想受到合同的约束,另外对保险等劳动保障认识不足,总是觉得一旦签订劳动合同, 就要缴纳各种保险,拿到手的工资就少了,所以就不愿意签劳动合同。没有了合同的约束,保安企业担心保安 员随时离职,在人员培养方面难以加大投入,而保安员会缺乏归属感,不希望在这个行业长期发展,随时准备跳槽。行业管理混乱,导致从业人员素质无法提高、服务质量难以提升,行业地位和社会待遇无法保障。《条例》明确规定:“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招用符合保安员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并与被招用的保安员依法签订 劳动合同。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员应当参加社会保险。”因此,保安从业单位应当主动与保安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视其为本单位的成员之一,使之有归属感,进而降低保安队伍的流失率。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把保安从业人员 分成了五个等级,即初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保安员(国家 职业资格四级)、高级保安员(国家职 业资格三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 二级)和高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条例》规定:“保安从业单 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 技能培训。”
根据上述规定,保安服务企业应当搞好继续教育,不断提升保安员综合素质,为保安员的发展创造条件。一方面,定期对保安员进行保安员相 关知识和技能培训,能够提高保安服务质量,满足保安服务业维护社会治 安的需要;另一方面,鼓励保安员根 据自身的情况,依据《标准》的规定,参加各级别保安从业人员资格等级的学习和考评,提升自身的技能水平和职级层次。
人们不愿意从事保安工作,另一个很关键的因素是看不到在这个行业工作能有什么前途。人们普遍觉得,从事保安工作缺乏成就感和荣誉感, 认为保安工作没有技术含量、没有前途,不能够作为自己的终身职业。
《标准》将保安从业人员进行了 等级的划分,并且对每一个等级的标准和条件都做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比如:
申报初级保安员的条件:
(1)经本职业保安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依法成立 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初级保安员。
申报中级保安员的条件:
(1)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3)愿意从事本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
(4)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中级保安员。
申报高级保安员的条件:
(1)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保安专业大专学历。
(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 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 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 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高级保安员。
从上述初级、中级和高级保安员的申报条件可以看出,不同等级保安员的申报对学历、经历等方面的要求逐步提高,学历的提升可以带动行业社会地位认知度的提升,对工作经历的要求,可以减少从业人员的流失, 稳定保安队伍。
既然有了相关标准,明确了保安从业人员的资格等级,那么就有必要进行贯彻落实,同时,将保安从业人员资格等级与待遇保障相联系,提高一级别的待遇、改善其工作环境和内容,使不同级别间的各种待遇差异 有较为明显的体现,尤其是在工作中的岗位地位的差异体现。这样可以很好地调动高一级别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其行业事业感和社会荣誉感。另外,对低一级别的从业人员起到促进作用,使其能够认识到,干保安工作不是毫无前途可言,只要努力工作,认真学习,还是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的。这样就可以改变被动局面,促使保安员能够安心工作,主动学习,提升自身素养,把保安工作作为自己的事业追求,为职业等级提升而不断努力。与此同时,还能够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投身于保安行业当中,届时,有识之士乐于从事保安工作,荣誉感普遍增强。只有这样 才能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行业才能发展,行业社会地位才能真正确立。
保安员资格认证是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对保安行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虽然,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没有真正得到有效的落实。无证上岗、交钱发证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条例》出台后,保安公司都面临改革的问题,不管如何改革,若想保障保安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保安员资格认证的问题必须要加以重视。无论是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的问题,还是后期的继续教育、资格等级提升的问题,如果能够解决好,笔者认为,困扰着保安行业的保安从 业人员流失率居高不下的问题必将在很大程度上得到缓解。做好保安员资格认证工作,是保安服务业行业正规化建设、保安从业单位规范管理 的最好体现。因此,必须坚决贯彻落 实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的要求,坚决杜绝无证人员从事保安工作,净化保安队伍。同时,不断加强保安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认真落实《标准》关于保安员等级规定的精神,定期组织保安员等级资格认证工作,对于素质过硬、成绩突出的保安员提升其职业等 级,提高其地位待遇有很大帮助。当然,保安员资格认证不局限于以上所 述的保安员证和保安员等级证,还应包括与保安工作相关的资质证明,诸如消防管理证、技防资格证等。保安机关单位和从业单位应尽可能为保安从业人员创造条件,使之争取获得更多的技能提升机会,通过开展和做好保安员资格认证工作,全面提升保安从业人员技能、素质,以此不断培养保安从业人员爱岗敬业精神,推动保安行业持续发展。
通讯员:李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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