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公安机关与保安行业协会之间的关系,首先要明确二者的职能定位。公安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是保安服务业的监管机关,对保安行业主要承担监督管理的职能;保安协会是介于政府、保安服务企业、保安员之间,并为其服务、咨询、沟通、监督、自律、协调的自治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其次, 公安机关和协会的工作要有所侧重,互相补充。在整个行业的管理中,公安机关应侧重于行政调节,协会应侧重于市场调节。公安机关要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安行业发展作为保安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行政执法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 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保安协会则应更多地在规范市场行为、培育市场秩序方面发挥作用,通过分析保安 服务业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制定行业政策和服务标准,提供信息服务和支 持,指导保安服务企业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三是协会工作要在公安机 关的指导下进行。《条例》已经明确规定,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安服务行业自律活动。保安协会工作要为公安、保安工作服务,保安协会要成为连接公安机关和保安从业单位、广大保安员的桥梁纽带,倾听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的呼声,积极向公安机关反映诉求,维护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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